本校申請案件區分一般審查、簡易審查、以及得免除審查等三項。主持人可依據研究參與者之風險程度,選擇審查程序。需備妥文件有:
詳細文件項目請參照送審文件查核表(一般審及簡審、免審)。
科技部計畫書內容,請參考科技部相關作業要點。而本校規範研究書內容係依「人體研究法」第六條辦理,應載明下列事項:
請依循本委員會規定申請案件一般審查、簡易審查、免除審查準備相關文件,並於「計畫審查與管理系統」上傳相關文件,繳納審查費,經研究倫理中心核對送審資料後,即可取得案件送審證明書。本中心核發之送審證明書會寄送至申請人的 Email 信箱。
依交大人體與行為研究倫理委員會規範,研究生的案件,指導老師需擔任研究計畫共同主持人。
依「人體研究法」第八條闡述:研究計畫之審查,依其風險程度,分為一般程序及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則為除免審及簡易審查之案件,簡易審查請參閱倫理審查委員會得簡易程序審查之人體研究案件範圍,免審審查請參閱得免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之人體研究案件範圍(請取得免審證明)。
建議保留以下天數以利完成審查流程,天數依各案件審查及計畫主持人 回覆天數亦可能再增長或縮短。各風險類別詳細審查程序,請參考本校審查會標作業流程。
若尚未接受人體研究相關的教育訓練,或者時數不足者,可先備妥「研究團隊倫理訓練切結書」,並在該計畫完成行政審查與判案確認後,於委員審查前補足時數,該計畫得以進行後續審查。
依「人體研究法」第五條第二項闡述:計畫審查,應以研究機構設立之審查會為之。但其未設審查會者,得委託其他審查會為之。
本校所屬之教職員師生,其所擔任計畫主持人之研究計畫,應申請本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及受本校管理監督。
目前本校受理案件與所需費用,如下方所示。
本校繳費方式有三種:轉帳、交大出納組繳費、校內計畫轉帳,詳細資料下載繳費資料。
計畫申請時,請繳交審查費。
本校教職員工生,採用單一簽入(single sign-on, SSO)方式辦理,因此,請至「國立交通大學校園系統單一入口」登入、並進入審查系統;校外申請者,請至審查系統註冊,通過核可後即獲得一組初始密碼,如此,可接續辦理。
本校教職員工生,請依「國立交通大學校園系統單一入口」帳戶管理相關辦理處理;校外申請者,請至審查系統註冊,通過核可後即獲得一組初始密碼,如此,可接續辦理。
若該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以及研究團隊為共同研究目的而申請計畫,則在「國立交通大學人體與行為研究倫理計畫審查與管理系統」內可過目該計畫內容,其餘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