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循本委員會規定繳交期中報告,準備文件包含:期中報告表、計畫中英文摘要、研究參與者同意書簽名頁影本(視需要),包含一份完整的參與者同意書、繳交前一次期中報告後所收錄之個案數、其他。相關文件請參照期中報告文件檢核表。
請依循本委員會規定申請修正/變更案,準備文件包含:修正/變更申請表、修正/變更前後對照表、修正/變更前完整資料、修正/變更後完整資料、其他。相關文件請參照變更送審文件查核表。
請依循本委員會規定申請計畫暫停/終止/撤案並繳交計畫暫停/終止/撤案說明書。
請依本委員會規範申請計畫暫停/終止/撤案或結案,如果已經繳納審查費,本中心不退款。
如果需要調整或改變計畫內容(例如:研究方法調整、增加量測方式、增加問卷、增加研究對象人數、延長計畫執行期間等),請原計畫申請計畫修改/變更,經過本委員會同意之後,才得以依照新的計畫內容來進行研究。
在研究執行過程中,如果需要延長計畫執行期間,必須原計畫申請計畫延期,經過本委員會主委同意後,計畫得以延期。
依本委員會規範通過審查的研究計畫案,追蹤期限為三個月/半年/一年,計畫滿三個月/半年/一年時,繳交期中報告。
本委員會標作業流程,審查約12個工作天,但天數依各案件審查及計畫主持人回覆天數亦可能再增長或縮短。
不須再次繳交審查費用。